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-2022年度(一年)車輛保險項目(二次) 競爭性磋商公告
本次磋商項目為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-2022年度(一年)車輛保險項目采購,采購人為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,按照我行集中采購制度要求,本次項目采購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,現邀請滿足資質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磋商。
一、項目概況
1.項目名稱: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-2022年度(一年)車輛保險項目(二次)
2.項目編號:HSYH-HQFWB-04-20210811-0040
3.采購方式:競爭性磋商
4.采購數量:1家
5.服務范圍:車輛保險服務
二、供應商資格要求
1.供應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且在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有效期內的企業(yè)(總公司或分公司),注冊資金10億元(含)以上。
2.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,財務狀況良好,償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00%。
3.具有專業(yè)的技術隊伍,在行業(yè)內具有良好的信譽和業(yè)績,具有足夠的經濟及技術能力滿足項目單位提出的要求,按時、高質量完成保險理賠、服務。
4.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承保能力和訂立合同的能力,在本市的各縣市區(qū)有固定的營業(yè)場所及工作人員。
5.供應商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。
6.供應商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,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。
7.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,不得分包、轉包。
三、公告期及報名時間
1.公告時間:2021年7月30日—2021年8月3日。
2.報名截止時間:2021年8月3日下午5:00前將報名資料發(fā)送至采購人郵箱,逾期不再接受供應商報名。
四、報名提交資料
如有意參加磋商,請按要求提交以下證明資料發(fā)送至采購人郵箱。
1.投標申請函(格式自擬)。
2.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或新三證合一的復印件(總公司和分公司)。
3.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(復印件),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代理人身份證(復印件)。
4.近三年內(2018年-2020年)經審計的審計報告頁及償付能力狀況表頁(復印件)。
5.提供公告發(fā)布日期之后,供應商響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(截圖為準),近三年內(2018年至今)在經營活動中無不良記錄的聲明(格式自擬)。
6.提供在本市各縣市區(qū)有固定的營業(yè)場所及工作人員的證明(格式自擬)。
7.項目聯系人和聯系方式(至少包括手機、固定電話、傳真、單位電子郵箱)。
上述材料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,加蓋單位公章后,按照上述文件順序掃描形成一個PDF文件后,于2021年8月3日下午5:00前發(fā)送至采購人郵箱,對于提供虛假資料的供應商,一經查明取消其供應商資格,采購人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供應商發(fā)放磋商文件。
五、磋商文件的發(fā)放方式及時間
1.發(fā)放方式: PDF格式文件和電子文件各一份發(fā)送至供應商單位郵箱,內容以PDF格式文件為準。
2.發(fā)放時間:2021年8月4日(北京時間)。
六、磋商反饋文件的提交時間、地點
1.磋商反饋文件提交采用現場遞交方式
2.提交截止時間:2021年8月11日上午9:00前(北京時間)
3.提交地點:衡水市和平東路廣場胡同9號衡水銀行辦公樓會議室。
請確保在此日期前送達指定地點,逾期送達、未送達指定地點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。
七、磋商時間、地點
1.磋商時間:2021年8月11日上午9:00(北京時間);
2.磋商地點:衡水市和平東路廣場胡同9號衡水銀行辦公樓會議室。
八、本磋商公告發(fā)布媒介
本磋商公告在《衡水銀行-官網》上發(fā)布。因輕信其他組織、個人或媒體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損失,磋商人概不負責。
九、磋商人聯系方式
磋商人: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地 址:衡水市桃城區(qū)和平東路廣場胡同9號
聯系人:王旭照
聯系電話:15833289777
辦公電話:0318-2069012
電子郵箱:hsyhhqbzb@163.com
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7月30日




冀公網安備 13110202001137號